“个人信息泄露,用虚拟币赔偿给您”……金融监管院发布诈骗预警
A某今年1月左右接到自称是某虚拟资产交易所OO员工、名为B某的来电,对方称受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委托,将向其支付300万韩元的个人信息泄露损失赔偿金。
A某在2023年曾使用过一个乐透网站,而B某对其购买乐透的数量和金额等情况掌握得十分准确。再加上对方出示了冠以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名义的文件和伪造名片,A某对B某的话更加信以为真。就在这样被B某的话术所欺骗之下,A某听信“损失赔偿金只能以虚拟币形式发放”的说法,在一个虚假虚拟币钱包网站上注册成为会员。
B某随后谎称,已向A某发放了价值1.3亿韩元、超过原定赔偿金额的虚拟币,并以此为由欺骗A某称,只要先汇入6000万韩元作为购买虚拟币的对价,就可以把剩余7000万韩元提现。手头没有现金的A某便在一家储蓄银行贷款6000万韩元并汇给了B某,但B某随即失联、下落不明。
金融监督院表示,近期此类以个人信息泄露损失赔偿金为名,谎称以虚假虚拟币发放从而骗取资金的诈骗案件持续发生,因此于4日发布了消费者警报“注意”。
金融监督院说明称,诈骗分子以乐透销售商、乐透号码预测网站等处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的受害者为对象,谎称要支付损失赔偿金,通过电话、社交媒体、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其接触。此时他们会出示伪造的名片或工作证,冒充金融公司或虚拟资产服务商的员工。不仅如此,还会伪造政府机关的公文,以此让投资者放松警惕。
与此同时,这些人谎称损失赔偿金只能以当日即可兑付的虚拟币形式发放。随后在虚假虚拟币钱包网站上伪造出似乎已经支付虚拟币的画面。之后又以“实际发放的虚拟币金额高于原定赔偿金”为由,要求受害人支付巨额“虚拟币出售款”,并诱导其贷款。
金融监督院表示:“如果有人出示金融公司或虚拟资产服务商等机构员工名片并主动接触,务必向相关机构进行核实”,“一旦被诈骗分子的说辞所迷惑而提供个人信息等,极有可能引发二次损害,需格外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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