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劳动厅,大额代付金2.6亿韩元被私用 40多岁男子被拘捕
用于清算工程款和偿还债务
拘留必要性审查时还有人逃跑、潜伏
光州地方雇用劳动厅(厅长 Lee Doyoung)4日表示,因指使分包企业代表和债权人不当领取约2.6亿韩元的简易代支付金,用于清算拖欠分包企业的工程款并偿还向债权人借款的债务,将40多岁的建筑业者A某以涉嫌违反《工资债权保障法》予以拘捕。
A某被指控于2023年7月与4名分包企业代表合谋,让分包企业所属劳动者以其本人为对象,向劳动厅提交拖欠工资的申诉书。
4名分包企业代表等人在申诉案件调查过程中虚假陈述称,分包企业所属劳动者是由A某直接雇用,并为此篡改工资台账等资料后提交。通过这种手法,将各分包企业所属劳动者“伪装”为由A某直接雇用,在从雇用劳动部获得拖欠工资确认后,领取了简易代支付金。
A某在与分包企业代表合谋期间,还采用将从未在相关工地工作过的人塞入为虚假劳动者,或虚增实际约定工资金额等手法,获取个人利益。此外,A某在向债权人B某借款后无力偿还,遂合谋通过简易代支付金来清偿债务。
他们招募实际并未工作的人员作为A某施工公司所属劳动者,教唆其向劳动厅虚假提出申诉,让其领取简易代支付金后,再将该款项转交给债权人B某,以此方式偿还了3,500万韩元的债务。
光州劳动厅在接连收到多起针对A某的拖欠工资申诉书后,认为情况可疑而立案侦查,随后通过参考人陈述、账户追踪、通信记录查询等方式,查明了事件全貌。
A某在拘捕前被传唤出席犯罪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时拒不到庭,逃匿潜藏。对此,劳动监察官坚持追踪、蹲守调查30余日,最终在A某父亲家中将其抓获。光州劳动厅认为,A某恶意利用为拖欠工资劳动者设立的代支付金制度,故意促成不当领取,情节极其恶劣,因而决定对其实施拘捕侦查。
光州地方雇用劳动厅厅长Lee Doyoung表示:“代支付金制度是为支援因拖欠工资而陷入困境的劳动者而设立的制度,恶意利用该制度的行为,不仅恶化了工资债权保障基金的健全运营,也加重了诚实履行缴纳义务的众多经营者的负担,属于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今后,对于恶意且故意的不当领取,将以拘捕侦查为原则予以严正应对,对通过不正当手段所得金额,除全额追缴外,还将最多加征5倍的附加征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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