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市开展春节前分离投放标识联合检查
15日和20日两天面向大型卖场
自治区与韩国环境公团组成联合检查组
光州市16日表示,市政府于本月15日在百货商店、大型超市等2处大型卖场开展了春节期间分类投放标识联合检查。
市政府与5个自治区、韩国环境公团共同组建联合检查组,以属于强制回收义务对象的产品和包装材料中的节日礼品套装为对象,开展了分类投放标识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属于分类投放标识义务对象的项目,包括:▲未标注分类投放图案 ▲是否使用适当图案 ▲是否违反最小尺寸(横竖8毫米)要求 ▲实际材质与标示材质是否不一致等。同时,还确认了属于非分类投放标识义务对象的项目中,是否存在▲未经指定批准擅自标注分类投放标识的情况。
如未标注分类投放标识或虚假标注,将被处以不超过300万韩元的罚款。
光州市在当天联合检查之后,计划于本月20日还将在3处大型卖场继续开展春节期间分类投放标识联合检查。
资源循环科长Jung Mikyung表示:“为引导市民正确进行分类投放,流通企业必须遵守分类投放标识标准”,“我们将通过持续的分类投放标识检查,努力提高可回收资源的分类投放率”。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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