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岛郡向农渔民发放公益补贴
向乡镇事务所申请 可领60万韩元
莞岛郡7日表示,将面向符合领取资格的农渔民受益对象受理“农渔民公益补贴”申请。
农渔民公益补贴是为维持和提升农渔业及农村、渔村的公益性和多元功能,并营造可持续农渔业环境而实施的支援项目。公益补贴申请截至7日,申请人需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邑·面事务所,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及个人信息收集和利用同意书。申请对象为去年1月1日之前已将户籍迁入莞岛郡,登记为农渔业、林业经营体,并实际从事农渔业、林业的经营主。
但在相关期间内不得有经营体注销记录或迁出至其他地方自治团体的记录,且有以下情形者将被排除在发放对象之外:▲2023年度“农渔业以外综合所得金额”在3700万韩元以上者 ▲虚假领取直补金等补助金者 ▲公务员及公共机构任职人员 ▲因违反《农地法》《山地管理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水产业法》而受到处分者 ▲与公益补贴领取对象实际共同居住却人为分户登记者等。
属于福利给付对象的农渔民,如▲基础生活保障受给者 ▲次上位阶层本人医疗费减免支援对象 ▲残疾人津贴对象 ▲单亲家庭 ▲次上位阶层 ▲残疾儿童津贴对象 ▲罕见疑难疾病患者 ▲国家有功者给付优惠对象,其所得认可额中将计入本次补贴,可能导致补贴金额被扣减,或被排除在受益对象之外。
郡政府计划在下月中旬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公益补贴委员会审议后,于3月向符合条件者发放60万韩元(莞岛爱商品券)。如发放对象因住院等暂时性原因难以亲自领取公益补贴,可提交代理领取确认书,经邑·面长确认后,由其直系尊卑属或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代为领取。
郡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公益补贴能够减轻农渔业经营者的经营负担,并通过使用本地商品券,有助于激活地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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