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4个大类、11个中类、21个小类构成

国家遗产厅于31日表示,为了明确国家遗产产业的定义和范围,并构建支撑这一产业的可靠统计资料,已于本月26日制定完成国家遗产产业专用分类体系。

3D立体国家遗产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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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遗产产业”是指为保存国家遗产的历史、艺术、学术及景观价值,并通过利用这些价值创造附加值而从事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产业。其中包括策划、制作、管理、流通、研究和教育等多种活动。


此次专用分类体系是在为系统建立国家遗产产业分类标准而开展的前期研究和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开发完成的。


此外,自2023年10月23日国家遗产产业调查获批为国家统计(批准编号第150004号)后,依据统计厅的建议,开始推进此次专用分类的制定工作。

国家遗产产业特殊分类体系  <br>整体分类体系中的一部分 【图片由国家遗产厅提供】

国家遗产产业特殊分类体系
整体分类体系中的一部分 【图片由国家遗产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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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专用分类体系与韩国标准产业分类(KSIC)代码相衔接,在“国家遗产保存·管理业”“国家遗产产品制造业”“国家遗产休闲·交易及其他服务业”“国家遗产教育服务业”等4个大类之下,细分为11个中类和21个小类。


国家遗产厅表示,通过此次专用分类的开发,确立了国家遗产产业的具体定义和范围,不仅可用于国家遗产产业调查等统计编制中把握相关产业现状和提供政策支持,也将有助于为今后系统培育国家遗产产业奠定基础。



国家遗产产业专用分类可在统计分类门户网站及国家遗产厅官网上查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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