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在没有违约金的情况下取消住宿合同,最晚应在何时之前取消?原本的“签约当日”标准,自27日起被改为“签约后24小时内”。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将实施包含上述内容的修订版《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该标准在纠纷当事人未就如何解决纠纷作出意思表示时,将成为解决纠纷时达成合意或提出建议的依据。


[新闻数字]年末年初已预订住宿,想免违约金取消?“签约后24小时内” View original image

公平交易委员会将可以无违约金取消住宿合同的时间点明确为“签约后24小时内”。


目前在旺季,能够全额(100%)退还订金的取消期限为“预计使用日10日前或合同签订当日”。此次修订将其中的“合同签订当日”改为“签约后24小时内”,并规定在淡季同样适用这一标准。


例如,上午9点预订住宿的人,必须在签约当日15小时之内取消,才能不支付违约金;而在晚上9点签约的人,在无违约金取消方面只有3小时的时间余地,由此引发了公平性问题。公平交易委员会方面解释称,即便是同一天签约,可取消的时间却彼此不同,为弥补这一问题,将标准改为“签约后24小时内”。


不过,如果在临近预计使用日时才进行住宿预订,导致“预计使用日”和“签约后24小时内”重叠,则附加但书,将无违约金可取消的时间限定为“预计使用日零点之前”。也就是说,如果在前一天临时预订了住宿业者的房间,就必须在使用前一晚的11点59分之前取消。



公平交易委员会提醒称,如住宿经营者因内部预订系统变更作业等原因难以及时适用修订内容,可给予宽限期,但必须明确告知适用时间点,以防止产生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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