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辩批评:黄代总统行为属“延宕内乱从属”
为民主社会而奋斗的律师团体(民辩)就代理总统韩德洙搁置任命3名宪法法院法官候选人(Ma Eunhyeok、Jeong Gyesun、Cho Hanchang)一事,反问“在谈话中提到的‘朝野合意’究竟是什么实体”,并予以强烈批判。
民辩27日在评论中表示:“宪法第111条第3款赋予总统任命宪法法院法官的宪法义务”,“代理总统韩德洙的谈话是抛弃宪法义务和化解国政混乱责任的行为”。
民辩接着称:“这将引发名为‘弹劾代理总统’的又一局面,是延宕迅速终结叛乱事态的行为,也是对民主主义的反叛。”民辩表示:“通过此次谈话,他作为总统权力代行者缺乏能力和资质、并自我放弃作为宪法守护者的义务,这一切都已亲自展现给市民。”
民辩指出:“谈话中称因为是多数党在野党在没有朝野合意的情况下推进相关程序,所以将搁置宪法法院法官任命,这与尹锡悦总统所谓‘非常戒严是对使国会陷入瘫痪的多数党的警告’这一诡辩如出一辙。”
民辩又表示:“(代理总统韩德洙)在尹锡悦政权不经朝野合意、未通过人事听证报告书却强行任命大部分国务委员时,是否曾提出‘因为这不是经过朝野合意的民主程序,所以反对强行任命’的意见?”并批评称这是“强词夺理”。
此前26日下午,代理总统韩德洙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发表紧急全国谈话称:“只要朝野达成合意并提交方案,我将立即任命宪法法院法官。”他表示,对“在尚未达成朝野政治合意的情况下作出‘政治性决断’是否符合宪政秩序”感到怀疑,并称“对于要求在未找到这些苦恼的妥当答案之前就作出结论的说法,无法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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