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挖掘机捆绑埋恨起意作案
昌原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

一名对前夫曾将自己绑在挖掘机上心怀怨恨、最终实施杀人的60多岁女性被判处重刑。


据联合新闻社当日报道,20日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二部(金星桓首席法官)以杀人罪判处60多岁的A某有期徒刑17年。A某因今年6月在庆尚南道金海市一处养殖场的居住空间内杀害60多岁的前夫B某而被起诉。这两人结束15年的婚姻生活后于2003年离婚,但此后在家庭大事小情上仍共同出面,时常见面。


A某在婚姻期间一直认为前夫B某有外遇,因此长期心怀怨怨。其间,她在去年6月得知B某一直与导致两人离婚的那名女性保持联系,并以此为由与B某大吵了约一个月。B某不堪其扰,将A某绑在室外的一台挖掘机上约1个小时后才解开。以此事为契机,A某下定了行凶的决心。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Lee Saeryeong 记者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Lee Saeryeong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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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脑动脉瘤倒下并接受过两次手术的A某,在复仇心和仇恨心理驱使下,一边想着要杀死B某,一边坚持去健身房锻炼力量,持续了一年。之后,今年6月,A某前往B某经营的庆南金海某养殖场,与其一起喝酒,并提起过去的挖掘机事件,要求B某同样让自己被绑起来。


在A某反复要求下,身心俱疲的B某说“随你怎么做”,于是A某用弹力绷带捆住了B某的双手。面对B某要求解开双手,A某以“你也感受一下我的痛苦”为由拒绝,在此过程中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由于担心一旦解开B某的手就会遭到攻击,A某最终掐住B某的脖子,将其杀害。



合议庭指出:“杀人罪是无论出于何种理由都无法被正当化的重大犯罪”,“被告有计划地杀害与自己缔结多年夫妻缘分的前夫,从作案手段、方法及经过等方面来看,案件情节极其严重。”接着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可以认定B某当时承受了极度的精神和肉体痛苦,且包括子女在内的B某遗属并未原谅被告,再加上被告在因毒品买卖犯罪而处于缓刑期间实施本案,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严厉处罚在所难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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