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南区推动“重度残疾人就业支持”条例,全国首例获通过
南区议会通过“以权利为中心的公共岗位条例”
在有限预算下担忧各机构“优先顺序”之争
“方向性争议不断”……定制化保障成“课题”
在光州市南区,全国地方自治团体中首次为保障重度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制定了法律依据。
然而,在地方自治团体预算有限、必须为重度残疾人创造定制化岗位的情况下,人们也担心围绕残疾人相关机构之间“优先顺序”的争夺会加剧,因此呼吁制定对策,以提高条例的实效性。
据光州南区议会20日消息,议会当天召开第308次第二次定期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议员 Oh Youngsun 提出的《以权利为中心的重度残疾人定制化公共岗位支援条例案》原案。
这部在全国地方自治团体中首次制定的条例,规定了光州市南区在为就业环境脆弱的重度残疾人开发、创造和支援岗位方面所承担的角色。
条例内容包括:▲条例目的和定义 ▲区厅长职责 ▲公共岗位基本规划 ▲公共岗位委员会 ▲公共岗位运营及支援事业对象 ▲与教育衔接支援及与相关机构、团体的合作 ▲有关行政和财政支援的事项等。
该条例此前也由 Kim Mikyung 全罗南道议员(正义党·比例代表)等其他地方自治团体持续推进,但因岗位创造等使事业预算负担加重,与执行部门的协调等问题,推进一再被推迟。
不过,也有观点指出,通过该条例进行具体支援的方向尚未制定,可能会激化残疾人相关机构之间的矛盾。
此前,为欢迎该条例的立法预告并敦促其在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光州残疾人歧视撤废连带(简称“光州长撤连”)原计划于当天上午召开记者会,但最终取消。光州长撤连原打算通过记者会,发出“担忧部分机构过度偏重岗位”、“推动条例在全国范围扩散”、“敦促议会原案通过”等呼声。
据悉,光州市南区残疾人福利馆方面认为,“敦促”制定等措辞可能因议员之间的政治格局而“惹出不必要麻烦”,导致条例案被否决,因此要求对记者会文案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由此,围绕重度残疾人定制化岗位支援方向的各种议论也纷纷传出。首先从重度残疾人定制化公共岗位条例来看,定制化岗位职务中包含了“文化艺术”,而南区残疾人福利馆已经在推进艺术团项目。
实际上,南区自2020年至今年,依据光州市南区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支援条例,向隶属福利馆的艺术团(合唱团、管弦乐团、美术、文化)提供了共2.279亿韩元的运营预算。按年度来看,2020年1,300万韩元,2021年3,000万韩元,2022年5,450万韩元,2023年6,520万韩元,2024年6,520万韩元。
光州长撤连一名相关人士表示:“条例能在全国率先制定具有重要意义,也值得欢迎”,“但由于这是伴随预算的事业,从地方政府立场看,整体岗位的筹措本就困难,不可避免会产生优先顺序。令人担忧的是,事业会不会过度集中在已经拥有艺术团的福利馆。”
该人士还表示:“为制定条例而举行的政策座谈会上,也仅有部分机构参与,是否能够充分反映光州南区整体重度残疾人的声音,令人存疑”,“我们将在根据条例推进事业的过程中,细致关注能否充分反映所有残疾人团体的意愿。”
对此,南区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是全国地方自治团体中首次实施,目前尚未另行制定具体计划”,“将从多种方向进行考虑,使重度残疾人的工作活动领域比现在更加广阔。”
南区议员 Oh Youngsun 强调:“通过这部条例,任何重度残疾人都应获得拥有职业的权利,绝不能演变为各机构之间的对立”,“应以光州市南区为起点,使这部保障重度残疾人岗位的条例在全国范围内扩散,同时,随着南区具备法律依据,也必须落实相应预算。”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