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市:“请缴纳12月第二期汽车税”
18万件·21.6亿被征收…本月31日前缴纳
光州市16日对今年第二期(7~12月)汽车税18万件、共216亿韩元进行了征收。缴纳期限截至本月31日。
汽车税是对在登记簿上登记为所有人的汽车、两轮车和工程机械征收的定期税目,每年征收2次(6月1日、12月1日)。本次第二期汽车税为7~12月持有期间应缴税款。
已一次性缴纳全年汽车税税额的纳税人不在本次征收对象之列;对在下半年中途新购、过户登记、报废注销等的纳税人,将按各自的实际持有期间折算税额后予以征收。
汽车税可在全国所有金融机构直接缴纳。即使没有税单,也可通过全国各银行自动取款机使用存折、借记卡、信用卡进行缴纳。
税单上标注的专用缴纳虚拟账户和地方税收入账户,可通过开户银行的互联网·手机银行、自动取款机(CD/ATM)账户转账以及自动语音应答系统进行缴纳。
税务科长Kim Daejeong表示:“一旦逾期缴纳,将产生3%的加征税等不利影响,请务必在期限内完成缴纳。”
另一方面,若就汽车税、居民税(个人部分)、财产税和登记许可税申请电子送达或自动缴纳,自申请之次月起,每张税单可享受500韩元的税额减免。如同时申请电子送达和自动缴纳,可享受每张税单1000韩元的税额减免优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