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加强对惯性酒驾者的处罚
一名在酒驾被吊销驾照期间再次醉酒驾驶的20多岁男子被拘留。此外,警方还扣押了一名有酒驾前科、拒绝酒精测试的40多岁男子所驾驶的车辆。
13日,济州东部警察署表示,已以违反《道路交通法》(酒后驾驶及无证驾驶)嫌疑,拘留了20多岁男性A某。
A某被指控于今年9月29日,在达到吊销驾照标准的严重醉酒状态下,无证酒后驾驶并撞上停放中的车辆。警方调查结果显示,他早在去年7月就因酒驾被吊销了驾驶证。A某的本次犯罪行为发生在其缓刑期间。警方根据强化惯常酒驾者处罚的方针,于本月10日将A某予以拘留。
此外,警方还以违反《道路交通法》(拒绝酒精测试)嫌疑,扣押了40多岁男性B某的车辆。B某在10余年前曾有两次酒驾前科,被指于今年11月26日在济州市旧左邑拒绝接受警方的酒精测试。
目前,警方通过扣押存在酒驾再犯高风险驾驶人的车辆,切断其再次酒驾的可能性,以提高社会对酒后驾驶的警觉性。
对惯常酒驾者车辆实施扣押的要件包括:△发生因酒驾导致多名人员死伤的重大致死事故时;△在5年内两次以上酒驾的驾驶人再次因酒驾造成重伤事故时等。在5年内有3次以上酒驾前科的驾驶人,即使仅实施一般酒驾、未造成任何事故,也可以被扣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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