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以首都圈名牌大学为中心组建的联合社团中活动、期间注射毒品的20多岁男性,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
11日,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4部(审判长 Jang Seonghun)以违反《麻药类管理法》(向精神药物)罪名起诉的洪某(26岁)为被告,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宣告追缴101万韩元,及命其完成40小时的药物成瘾康复教育项目。
洪某作为由首都圈13所大学在校生数百人组成的联合社团成员活动期间,被控4次购买并注射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2次注射麦角酸二乙胺(LSD),并被拘留起诉。
合议庭指出:“综合被告所接触毒品的种类、数量和次数等情况来看,其犯罪情节恶劣”,“再犯风险较高,且因出现幻觉性征候而造成的影响重大,是应当从重处罚的犯罪”,“但考虑到被告对全部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并表示今后绝不再接触麻药类等情形,将其作为有利情节予以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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