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的时间”到来仍困难重重…亟待解决的问题不少
决定尹弹劾案的宪法法院备受关注
代行总统任命权或存争议空间
Moon Hyeongbae、Lee Miseon任期将满
一旦尹锡悦总统弹劾案跨过国会门槛,“宪法法院的时间”就将开始,但即便案件被移送至宪法法院,仍有一连串难题亟待解决。在“6人体系”下进行弹劾审理和作出决定的负担极大,但从法律上看,是否允许代理国政的国务总理韩悳洙行使对空缺的3名宪法裁判官的任命权,存在争议。文炯培、李美善两名裁判官的任期将于明年4月届满,这一点也是潜在变数之一。
权力代理顺位第1位的韩总理,是否拥有任命宪法裁判官的权力?
“①弹劾案表决通过→②总统职务停止→③国务总理代理总统职权→④任命3名宪法裁判官。”这是共同民主党设想的弹劾路线图。朝野内外认为,为了确保弹劾审理与决定的程序正当性和完整性,先补齐3个空缺席位,再进行弹劾审判更为有利,因此正按照这一剧本推动弹劾案在国会通过。
在此情形下,一旦弹劾诉追案通过国会,由韩总理担任权力代理时,其权限范围成为首要争点。即便程序推进到③,围绕韩总理是否可以任命由国会推荐的3名裁判官,法律解读仍然分歧。有观点认为,权力代理的权限仅限于“维持现状”,因此解除或新任命部长级官员或宪法裁判官等重要职位并不适当。事实上,在朴槿惠前总统弹劾审判时,当时的总统权力代理黄教安是否可以行使任命朴汉彻宪法法院院长继任者的权力,曾是一大争议,因反对舆论高涨,最终在没有院长的“8人体系”下完成了弹劾审理与通过。更何况,与黄权力代理不同,韩总理被指牵涉到尹总统发布戒严令的责任问题,他是否具备担任权力代理的正当性本身也存在争论。韩总理有可能与总统办公室其他幕僚一同辞职的可能性也未被排除。
不过,法律界内外也有意见认为,这仅属“形式上的任命”,因此问题不大。因为被视为最有可能由国会推荐的3名宪法裁判官候选人——律师赵汉昌、首尔西部地方法院院长郑桂善、首尔西部地方法院部长法官马银赫——并非总统推荐名额。高丽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英秀表示:“如果权力代理代行总统名额的宪法裁判官候选人推荐权,从而保障其6年任期,程序上将存在相当大的问题;但目前的空缺属于国会推荐名额,可以认为仍在‘维持现状’式权限范围之内。”东国大学名誉教授金相兼也预测称:“这并非设立新的机构,而是行使通常的国家机关组建权,即便由权力代理来行使,也并无不妥。”
6人体系的宪法法院:因“Lee Jinsuk假处分”得以进行审理,能否作出最终决定仍存变数
如果不补齐3个空缺,而由目前的“6人体系”来审理弹劾案,将会留下程序上的问题。根据《宪法法院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案件审理须在有7名裁判官出席时方可进行”,但宪法法院在去年10月受理广播通信委员会委员长Lee Jinsuk提出的假处分申请时认为,“对于已经在审理中的案件,即使宪法法院转为6人体系,仍可继续审理”。宪法法院的立场是,对尹总统弹劾案也可依同一逻辑进行审理。问题在于,尚存“在6人体系下不仅能否审理,而且能否作出‘决定’”这一疑问。
一位宪法学者指出:“允许在6人体系下进行审理的假处分裁定,并未明确写入是否包括作出最终决定,因此存在引发争议的余地。”他并预测称:“如果在6人体系下审理弹劾案,只要有1人提出反对意见,弹劾就会被否决,同时在宪法法院决定的完整性方面,也将面临相当大的负担和压力。”目前6名裁判官中,有4人(金亨斗、郑贞美、郑炯植、金福亨)被认为倾向中间或保守,因此即便案件移送至宪法法院,弹劾案能否被认可仍属未知数。不过,金教授就此表示:“在宪法解释上,不应存在所谓进步或保守之分。朴前总统弹劾时,保守倾向的裁判官也占多数。戒严布告令是否构成明显违反宪法,将成为宪法法院集中审理的核心。”
文炯培、李美善裁判官明年4月任期届满……能否在此之前作出弹劾审判决定?
最后的潜在变数,是由文在寅前总统提名,并于2019年4月19日就任宪法裁判官的文炯培、李美善两人的剩余任期。两名裁判官的任期将于明年4月届满。预计由国会推荐的宪法裁判官候选人要经过人事听证并完成任命,至少需要约3周时间。如此一来,即便“9人体系”得以完成,并于本月内启动弹劾审理,考虑到两名裁判官的任期,留给宪法法院的时间也并不充裕。尤其是,一旦文炯培、李美善裁判官任期届满,总统推荐名额的宪法裁判官席位将再次出现空缺。
实际上,朴槿惠前总统的弹劾审理周期为92天(2016年12月9日提起、2017年3月10日宣判),卢武铉前总统的弹劾审理则耗时63天(2004年3月12日提起、5月14日宣判)。张教授表示:“即便是朴槿惠、卢武铉前总统的弹劾审理,也已经是高度压缩进行的”,“这大概是出于不希望总统有故状态长期化的考虑;今次弹劾审理周期,则将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争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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