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难以跟上变革步伐,技术副作用事后应对频现,过度监管阻碍产业发展,应体现社会价值与创造力
“人类创造工具,而这些工具反过来又改变人类(We Shape Our Tools, and Thereafter Our Tools Shape Us)。”这是加拿大媒体学者 Marshall McLuhan 留下的一句话。技术创新一直是推动人类社会与文明变迁的核心动力。蒸汽机引领了工业革命,计算机和互联网推动了信息革命。
近几年,技术创新的速度远远快于以往。尤其在人工智能(AI)领域,几乎到了“早上醒来就有新技术诞生”的程度,创新的速度超乎想象。技术创新之所以加速,是因为我们已经进入由技术本身推动技术进步的“技术复制”时代。人工智能在改进人工智能,而这种自动化流程又在加速催生新的创新。随着超连接时代的到来,知识得以快速共享,一地萌发的创新扩散到全世界所需的时间也大幅缩短。
迅猛的技术创新正在从根本上、并且以极快的速度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商业模式。技术创新打开了新的可能性,但在这一过程中也伴随着意想不到的风险和问题。创新速度越快,无法适应的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差距就可能越大。同时,技术有可能脱离人类控制,或被不道德地使用。更重要的是,随着创新节奏加快,关于未来的不确定性也在被不断放大。
问题在于,法律和制度无法跟上这些变化的步伐,“监管滞后(regulation lag)”现象正日益加剧。这源于一种“事后应对”式的监管模式:往往要等到技术已经对市场和社会产生影响之后,监管讨论才开始。因此,监管总是显得慢半拍,往往在技术的负面影响已经出现之后才做出反应。即便现在,数据泄露、算法偏见、无人机造成的隐私侵害、电动车与自动驾驶事故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这类问题若没有监管,往往难以解决。
另一方面,过度或不合理的监管又可能阻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尤其是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往往难以满足复杂的合规要求,只能放弃技术开发,或在市场上丧失竞争力。这样一来,就会形成只对大企业有利的技术发展环境,进而限制创新的多样性。即便政府推出再好的扶持政策,如果监管在一旁“拽后腿”,也无异于一边拉手刹一边踩油门。
技术监管是一项极其艰难复杂的任务,需要在不妨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前提下,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某种意义上,技术监管更接近于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中持续寻求和谐的一种艺术行为。因此,技术监管不应仅被视为简单的制度装置或规范框架,而应像艺术一样,打破僵化的定式,随着情境与时代变化而灵活、细腻地加以处理。也就是说,应将技术监管理解为一项体现社会价值与创造性想象力、用以设计可持续未来的工作。这样的路径可以为技术发展指明积极的方向,并在此过程中营造人类、技术与社会共同前行的和谐关系。
归根结底,技术监管的作用不是阻碍技术创新,而是建立社会信任,引导实现可持续发展。当监管不再只是简单地限制技术,而是推动负责任的创新时,它将对我们所有人产生积极影响。
Seo Yongseok KAIST Moon Soul Graduate School of Future Strategy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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