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处高层讨论对策
向赵熙大大法院院长汇报
在总统Yoon Suk Yeol于3日晚间宣布进入非常戒严后,应大法院院长Cho Hui-dae指示,司法部门紧急召开高层干部会议。
据悉,在紧急干部会议上,法院行政处处长Cheon Dae-yeop、副处长Bae Hyeong-won,以及处长级干部和相关审议官等汇聚一堂,就与戒严有关的局势进行讨论。
会议预计将掌握当前情况,审查相关规定,并制定今后的应对方案。
宪法第77条第1款规定:“总统在战时、事变或相当于此的国家紧急状态下,如有以兵力应对军事上的需要,或为维护公共安宁秩序之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宣布戒严。”
此外,《戒严法》第2条第2款规定:“非常戒严,是指总统在战时、事变或相当于此的国家紧急状态时,与敌交战状态之下,或者社会秩序极度紊乱,致使行政及司法职能的履行显著困难之情况下,为了遵循军事上的需要或维护公共的安宁秩序而予以宣布。”
在非常戒严之下,除所有行政事务和审判作用以外的司法行政事务等,均归军队管辖。关于非常戒严状态下军事法院的审判权,《戒严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军事法院审理犯下叛乱罪、外患罪、有关国交之罪、危害公安之罪、有关爆炸物之罪、妨害公务之罪、放火罪、有关通货之罪、杀人罪、强盗罪、依《国家保安法》规定之罪、依《枪炮刀剑火药类等安全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之罪、以及依军事需要制定的法令所规定之罪等共13类犯罪的人。但戒严司令官在必要时可以决定由有管辖权的普通法院进行审判。
同条第2款规定:“在非常戒严地区如无法院,或与有管辖权法院之间的交通被切断时,尽管有第1款之规定,所有刑事案件的审判均由军事法院进行。”
由此推断,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属于上述罪名的案件,也将被移送至军事法院审理。但除此之外的一般日常案件,仍将由法院按照通常程序进行审理。
据悉,大法院院长Cho目前正在官邸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计划于4日清晨前往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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