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厅将重点检查船舶燃油含硫量至明年3月
海洋警察厅2日表示,将从本月起至明年3月、在实施第6次全政府细颗粒物季节管理制期间,对港口地区开展集中检查。
海洋警察厅将重点检查国内外航行船舶是否使用符合含硫量标准的燃料油,并严格确认港口地区装卸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抑制扬尘的设备。
船舶燃料油中所含的硫成分是港口地区细颗粒物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船舶使用的燃料油(重油)含硫量标准为0.5%以下。特别是我国五大主要港口釜山、仁川、蔚山、丽水·光阳、平泽·唐津港,根据《关于改善港口地区等大气质量的特别法》,适用比一般海域更为严格的0.1%以下的含硫量标准。
一旦查获船舶使用不合格燃料油,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海洋警察自2020年至近期共查获不合格燃料油使用案件111起。
海洋警察厅相关负责人呼吁称:“为减少港口地区产生的细颗粒物、营造清洁的海洋环境,希望海洋从业人员和相关业界也能持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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