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韩国核安全水平较高…责任归属应在法律中明确”
综合监管审查服务受检结果简报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评价韩国的核安全处于“高水平”。但同时建议在法律中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并整合目前分散的安全标准。
IAEA综合监管审查服务(IRRS)验证团22日在大田儒城区韩国原子力安全技术院(KINS)举行记者会,发布了本月11日至当日对韩国核安全监管体系实施IRRS审查的结果。
IRRS是依据IAEA安全标准,对成员国的核安全监管体制、制度和活动等进行综合审查,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的一项服务。韩国接受IRRS审查是继2011年之后第二次。
IAEA验证团总体上高度评价了韩国的核监管系统水平。IRRS检查团长Laura Dudz表示:“通过本次检查,我们得出结论,韩国通过独立的监管机构和成熟的监管体系,展现出高水平的核安全”,“我们认为,正是依托这样的基础设施,韩国正在促进形成健全而有力的安全文化”。
验证团认为,原子力安全委员会与KINS、韩国原子力控制技术院(KINAC)之间的紧密合作与牢固关系,尤其在地方办事处层面,有助于保障核安全与安保,提高监管项目的效果,受到积极评价。此外,监管机构与大学合作,对7000名以上学生开展核安全教育,以及运营放射源位置追踪系统(RADLOT)等举措也被高度评价。
不过,IRRS检查团同时表示,政府应当对国家安全政策和战略进行修订,使其涵盖IAEA安全标准所要求的全部要素。Laura Dudz团长称:“韩国的相关政策最初于1994年制定,之后又陆续公布了其他政策,导致安全标准分散在多份政策文件之中”,“与其说内容缺失,不如说我们建议将这些标准统一整合进一份文件中”。
检查团还建议,在与核能和放射线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管理设施或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对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关于原子力安全委员会,检查团指出,该机构需要维护管理系统,并制定附加程序和流程,以支持实施更为有效的监管监督。
Dudz团长表示:“原子力安全委员会与其他国家监管机构相比,成为独立机构的时间不长,属于相对年轻的机构,其管理系统也相对处于较初级阶段”,“我们的意思是,要将行政上必须具备的各种系统程序化、具体化”。
IRRS还通过政策议题讨论,就原子力安全委员会和韩国监管机构的现状与未来,以及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监管准备情况等进行了讨论。Dudz团长称:“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各国监管机构都处于为SMR制定安全标准、推进设计审查所需安全标准的阶段”,“各国正在共同构建一套通用的安全标准和设计审查标准,以便在不偏离既有监管基本框架和监管体制的前提下,持续推进适用于SMR的监管方式,这一进程正在形成国际性的方向”。
近期,韩国国内正在就将继续运行许可周期从10年延长至20年进行讨论。对此,Dudz团长说明称,本次IRRS并未就继续运行监管问题展开讨论。她表示:“无论哪个监管机构,在继续运行问题上,都会以是否始终符合安全标准作为决定是否批准的依据”,“至于以何种周期进行审查,我认为这是由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作出判断的问题”。
本次IRRS检查共有来自全球14个国家的21名核安全相关专家参加。他们在对韩国核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文件审查和与相关负责人面谈的同时,还实地走访了核电站、研究堆、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和放射线利用设施。
IRRS检查团计划在3个月后向韩国政府提交最终报告。原子力安全委员会企划调整官Son Myeongseon表示:“我们将仔细研读和审查最终报告所载内容,制定进一步巩固韩国监管体系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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