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罗南道研讨分地区差别电价应对方案
专家:“聚焦均衡发展与克服地方消亡”
以“电力自给率”为基础而非“地理邻近性”
全罗南道政府于21日就中央政府推进按地区差别电价制度的引入召开专家战略会议,分析其对全罗南道的影响,并讨论有利于全罗南道的差别电价制度设计方向。
会议上,大韩能源公团、韩国电力交易所、全南研究院、全南科技园、绿色能源研究院,以及Dongshin大学教授 Lee Soonhyeong、木浦大学教授 Lee Jaehyung 等出席,就全罗南道的应对方案展开讨论。
政府计划自2025年起,先在发电企业向韩国电力公司出售电力的批发价格市场中实施电价差别化,自2026年起,将其扩大至韩国电力公司向企业和家庭销售电力的零售电价市场。
此外,政府正在重点研究将按地区批发电价制划分为首都圈、非首都圈和济州三个区域实施的方案。通过这一措施,将引导发电站向首都圈迁移,同时推动数据中心、二次电池等高耗电企业向地方分散布局,这是政府的构想。
但由于批发电价适用区域被大致划分为首都圈、非首都圈和济州道,引发了对电力自给率较高地区遭遇逆向歧视的争议,同时也被认为有违“对电力生产量大的地区给予更低电价”这一差别电价制的引入初衷,相关意见持续被提出。
对此,Dongshin大学教授 Lee Soonhyeong 指出:“如果以地理邻近性为标准来决定批发电价,区域划分单位过大,可能难以充分体现按地区电价制度引入的本意,而且电力自立率较高的全罗南道将相对处于不利地位。”
全罗南道能源产业局局长 Kang Sanggu 表示:“引入按地区差别电价制度,是在无需额外投入国家财政的情况下,实现区域均衡发展和克服地方消亡危机的契机,需要在这一脉络下进行哲学层面的思考。”他还表示:“应当仅限于人口减少地区,给予高耗电企业向地方迁移时最高达20%的破格电价差别激励。”
全罗南道政府今后将广泛吸纳专家意见,制定最优化的地区差别电价标准,同时与电力自给率较高的广域市和道加强协作,积极应对,推动政府方案按照提高各地区电力自给率这一差别电价制度本来宗旨进行设计。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