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谴责北方侵犯人权”

一项谴责朝鲜有组织、广泛侵犯人权的朝鲜人权决议已在联合国大会下属的人权事务委员会连续第20年获得通过。


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于20日(当地时间)在位于美国纽约的联合国总部召开会议,在不进行表决的情况下,通过协商一致方式通过了朝鲜人权决议案。


朝鲜人权决议案重点关注严重的朝鲜人权状况,并敦促采取措施加以改善。自2005年以来,该决议已连续20年获通过。


本次决议在传递国际社会敦促改善朝鲜人权的统一立场的同时,新增了新的内容。决议指出,“朝鲜于2024年1月宣布不再追求与大韩民国的统一”,并表示“担忧这一举动可能对包括离散家属问题在内的人权状况造成的负面影响”。


此外,决议首次敦促朝鲜废除或改革被称为“三大恶法”的《反动思想文化排击法》《青年教养保障法》《平壤文化语保护法》。决议指出,朝鲜通过这三部法律严重限制思想和良心自由,并“要求废除或改革所有相关做法和法律”。


同时,决议还指出,朝鲜通过强迫劳动等侵犯人权和虐待行为为其非法核与导弹项目筹集资金,并敦促立即遣返所有被绑架至日本和大韩民国的受害者。


常驻联合国副代表 Kim Sangjin 在决议通过后表示:“2014年联合国朝鲜人权调查委员会(COI)报告所指出、构成反人道罪行的朝鲜国内人权状况,此后反而进一步恶化”,“朝鲜有必要重视过去20年来获得国际社会广泛支持的人权决议,并着手解决人权问题”。



当天通过的决议案将于12月提交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预计最终获得通过。联合国大会决议在国际法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由于体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要求,各方在政治和道义上负有予以尊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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