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缓刑被撤销
法院:“难以预见会急剧恶化”

一名因被指对败血症患者作出肠炎诊断并让其回家,最终导致患者死亡而被起诉的内科医生,在推翻一审、二审判决后,于大法院获判无罪。


据韩联社当日报道,大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Shin Sukhee)于上月25日将因业务过失致死罪被起诉并被判处10个月拘役、缓刑2年的医生A某的一审、二审判决撤销,发回昌原地方法院重审。

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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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庆尚南道某医院任职的内科医生A某,被控于2016年10月4日上午对因腹痛前来就诊的患者B某,仅给予肠炎药物等一般治疗后即让其回家,导致其次日因败血症性休克死亡。当时A某虽对B某进行了血液检查、超声检查等,但除白细胞计数高于正常值外,并无其他异常所见。B某当晚因症状加重再次前往急诊室,就诊后仅接受另一名医生提供的与肠炎相关治疗便回家,次日下午因心跳骤停被送回急诊室,最终死亡。B某的死因为败血症性休克引发的多器官功能衰竭。



检方认为A某未能充分察看患者状态,认定其存在过失并将其起诉。一审和二审同样认定其承担医疗过失责任,判处A某10个月拘役、缓刑2年。但大法院的判断不同。大法院未认定其在作出肠炎诊断时存在医疗过失。大法院表示:“被告人将被害人的消化系统症状及疼痛等原因诊断为急性肠炎,难以认定其偏离了‘临床医学领域通常实践的诊断水准范围’”,并称“也难以认为被告人能够预见到被害人会出现败血症性休克等症状,并在一天之内急剧恶化至死亡的程度。”大法院指出,A某为B某诊疗时,其生命体征尚属稳定,当时并非足以怀疑败血症的情形;而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的鉴定意见认为,应在B某于4日晚再次前往急诊室时进行适当处置,这一鉴定也在无罪判决中发挥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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