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不认定精神减弱
一名年逾七旬男子对妻子施暴长达20余年,最终将其杀害,被判处重刑。
14日,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2庭(审判长法官 Lee Jeonghyeong)以杀人罪,判处用钝器殴打妻子致死的被告 Lim某(71岁)有期徒刑14年。
合议庭指出:“被告以残忍方式杀害配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行凶后也未对被害人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任其放置不管,只顾自身安危。”
合议庭接着说明量刑理由称:“但也酌情考虑到被告认罪、被告与被害人的子女希望法院从轻处罚,以及被告年事已高等因素。”
Lim某主张案发时其处于醉酒状态,精神和心理机能减弱,但这一主张未被采纳。
此前,Lim某因涉嫌于今年4月29日晚上9时左右,在首尔城东区应峰洞的家中与妻子发生口角后,用钝器殴打致其死亡,被移送审判。经调查,Lim某疑因误以为妻子将其家庭暴力行为举报给警方,愤怒之下实施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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