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查获了一些将补助金挪作他用或非法运营残障人福利设施的社会福利机构。这些机构将补助金用于非本来用途的金额合计达6.2亿韩元。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14日表示,自今年4月至10月,基于举报和走访等对社会福利设施的违法与否进行集中调查的结果,因将补助金用于目的外用途等问题,查获了包括社会福利设施和协会会长在内共7人。
从具体的不法类型来看,平泽市一处补助金支援事业设施A协会的代表Y某,与为协会供应物品的供货商勾结,以低于物品价款的金额供货,再从供货商处收取剩余货款,即通过所谓“回扣”手法,自2007年至2024年共收受并使用5亿韩元。此外,他还将本应用于协会车辆的燃油补助金360万韩元,用于员工车辆,从而将补助金挪作他用。
议政府市B地区儿童中心的负责人K某,将从未实际工作过的L某虚假登记为员工,从议政府市领取人力成本补助金,并取得L某的工资账户和印章后自行管理,通过提取现金的方式,自2017年1月至2024年3月共90次,将1.2亿韩元补助金挪作他用。
此外,像残障人居住设施这样的社会福利设施在设立、运营时必须向主管机关申报,但东豆川市C设施的M某自2018年至2023年,在未申报的情况下,为2名残障人士运营居住设施。
现行《社会福利事业法》规定,将补助金用于其目的外用途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未申报而设立、运营设施者等,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道特别司法警察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护迫切需要社会福利服务的弱势群体,将持续对违法的社会福利法人(设施)开展调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