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举过程中因涉嫌非法提供金品而被起诉的庆南巨济市长Park Jongwoo,其当选无效刑已被最终确定。由此,Park市长将失去市长职务。
大法院第3小法庭(主审大法官Lee Heunggu)于14日在审理以违反《公职选举法》罪名被起诉的Park市长上诉案时,驳回了Park市长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最终确定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的判决。
合议庭判决称:“原审对有罪部分的判断,并不存在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而逾越自由心证主义界限,或误解关于公职选举法违犯罪成立要件、陈述可信性判断及证据能力等法律原则,从而影响判决结果的错误。”
若由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因与其当选相关的行为被以违反《公职选举法》罪名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金并判决确定,则其当选资格无效,并丧失职务。
Park市长被控在地方选举前的2021年7月至9月,分3次向其社交媒体宣传组成员A某提供共计1300万韩元,并与A某共谋,由A某将该款项转交给国会议员Seo Iljun办公室职员B某等人。
此前,一审法院仅认定其在2021年7月与A某共谋向B某支付300万韩元的指控有罪,判处Park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在二审中,仅认定支付金额为200万韩元,刑期减为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2年。
尽管Park市长提出不服,但大法院认为二审判断并无不当,当日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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