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被起诉
试图向选区选民发放50万韩元现金

因涉嫌企图向选区选民提供金品而被起诉的忠清南道议会议员 Lee Wansik,其当选无效刑已被最终确定。


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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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7日消息,大法院第3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Lee Sukyeon)于本月5日维持了原审判决,最终确定对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而被起诉的这名道议员判处罚金200万韩元。


该议员被控于2022年地方选举前约一个月,以忠清南道唐津市议员预备候选人身份参加党内预选期间,向候选人A某及其配偶提供价值3.8万韩元的餐食,并企图向A某提供金品而被起诉。调查结果显示,与该议员同席就餐的当地党员协商会相关人士将A某单独叫出,请求其支持该议员,并交付现金50万韩元,但A某予以拒绝并退还。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判处罚金200万韩元。去年6月,大法院认为二审判决未遵守诉讼程序,撤销判决并发回大田高等法院重审,但在随后进行的发回重审中仍然判处罚金200万韩元。之后,大法院于本月5日驳回上诉,刑罚由此最终确定。


根据《公职选举法》规定,民选公职人员一旦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金并判决确定,即丧失议员职务。前议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本月5日下午出席了第356次定期会第一次本会议,就“有必要公正推进松岳市外巴士客运站服务项目”这一主题进行了5分钟发言,并于6日上午出席了建设消防委员会对建设交通局进行的行政事务审查。



前议员解释称:“尚未正式接到通知”,“在不知道议员职务已经丧失的情况下参加了行政审查等活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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