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提出的停止执行申请也被驳回

韩国放送公社(KBS)就审计院作出的“向未登记电视机的部分观众退还多征收的电视接收费”决定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但未获法院支持。


社长 Park Min  韩联社供图

社长 Park Min 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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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14庭(审判长法官 Song Gakyeop)7日对社长 Park Min 及KBS针对审计院提起的、要求撤销驳回再审议决定等诉讼作出裁定,判决驳回起诉。所谓“驳回”,是指在诉讼或请求不具备要件时,不进行本案实体审理即结束审判的决定。


审计院在去年3月公开KBS接收费审计结果时通报称,2011年至2022年9月期间,KBS以不当方式多征收约7亿6287万韩元接收费,应将其退还。尽管《广播法》第66条第2款规定,可以向未登记电视机持有人征收相当于1年接收费的追缴金并予以征收,但审计院认为,KBS基于与法制处等机关的法律解释相反的内部法律意见,违规多征收了接收费。KBS于去年4月申请再审议,但审计院于同年10月予以驳回。对此不服的KBS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对审计院通报效力予以停止的执行停止。



在此次判决之前,法院已于今年4月对KBS的执行停止申请作出驳回裁定。法院认为,审计院的通报仅是就特定事项请求采取措施,KBS对是否执行该通报具有裁量权。合议庭认为:“KBS并无必须遵从该通报的义务,即使不予遵从,也无法对其进行强制”,“对于未针对注意要求采取措施的情形,法律也未设定可予以制裁的依据条款或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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