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尔江南一家娱乐夜店内销售摇头丸和氯胺酮等毒品的夜店从业人员及毒品贩卖者已被移送检察机关。


警方在江南一处娱乐场所内,当场抓获贩卖毒品的从业人员。首尔江南警察署提供

警方在江南一处娱乐场所内,当场抓获贩卖毒品的从业人员。首尔江南警察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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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首尔江南警察署表示,因涉嫌违反《毒品类管理法》而被立案的夜店从业人员A某(31岁)和毒品贩卖者B某(30岁)已被警方抓获,并于前一日被拘留移送检方。


A某被指控的嫌疑是:其从预订夜店包厢的顾客处收取汇款后,向B某购买2克氯胺酮和2粒摇头丸,再转交给顾客,从而进行毒品销售。


警方对A某的车辆进行搜查,追加查获氯胺酮和摇头丸,并在位于江南的B某藏身处发现了价值约9000万韩元的氯胺酮375克。


经调查,B某于上月25日凌晨通过Telegram联系A某,二人在江南一处俱乐部门前见面进行毒品交易,随后又在俱乐部内部的洗手间内注射氯胺酮。


警方正以A某曾就职的该夜店经营者为对象,围绕其是否提供毒品施用场所及是否存在教唆、放任等嫌疑展开调查,并计划进一步确认向A某购买毒品的夜店接待人员等,扩大办案范围。


此次查缉是警察厅推进的“俱乐部等娱乐区一带毒品犯罪根除特别对策”的一环,是警方掌握到夜店内部有人向顾客销售毒品情报后,在现场实施抓捕的案例。



江南警察署署长Kim Dongsu表示:“针对江南一带俱乐部及娱乐夜店的毒品犯罪查缉不会止于一次性行动,而是将持续推进”,“为彻底铲除娱乐区一带毒品的流通与施用,将全力以赴予以打击”。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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