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扣押物登记延误、遗失等情况
在近日接连发生警方挪用、窃取保管中的扣押物案件的背景下,警察厅于7日表示,已针对全国各警察机关开展全面排查,并制定改进对策。
7日,警方相关负责人说明称:“将于下个月前以训令形式制定《综合证物管理指引》,并在明年上半年前建成相关系统。”此前,首尔龙山警察署所属A警长被查出多次私自挪用从电信诈骗组织处扣押的现金等价值数亿韩元的扣押物,江南警察署所属B警长也被查出多次私自挪用以非法资金名义扣押的现金等,总额约3亿韩元的扣押物。
警察厅自上月18日至25日,对全国各警察机关的综合证物管理现状进行了全数排查。本次检查并非由各机关自查,而是采取警察机关之间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了现金、贵金属等重要财物的管理情况。整体来看,现金扣押物的管理状况尚属良好,但在刑事司法信息系统(KICS)中延迟登记扣押物的情况被多次发现。部分机关被查出5起管理不当案例,包括:遗失扣押物、违反扣押物管理程序、扣押簿目录记载错误等。警察厅已对屡次延迟登记扣押物的责任人作出“注意”处分,对扣押物遗失及扣押簿目录记载错误等管理不善案例,将通过监察予以调查处理。
目前在警察综合证物管理指引中,虽规定须经过“扣押物登记 → 入库及出库 → 处置阶段”的流程,但在管理与监督方面仍被发现存在不足。为此,将对系统进行改进,使办案人员在填写扣押清单、交付书等相关表格时,扣押簿能够自动完成登记。对于长期处于出库状态的扣押物,将通过综合证物管理系统(SCAS)的警示提醒功能进行确认和管理,并推进将大额、多名受害者案件中扣押的现金存入专用账户保管的方案。对于现金、贵重物品等,将在各环节禁止综合证物管理员及案件承办人单独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将强化综合证物保管室内设施与设备的安保。对于重要财物等扣押物,将统一更换为肉眼可识别的透明塑料袋或塑料箱,并在封存时粘贴一旦拆除就会留下痕迹的封条贴纸,以加强扣押物的安全防护。为强化当前综合证物保管室的出入控制,将引入指纹识别式出入控制方式,并在综合证物保管室内安装动作感应闭路电视,用于确认出入情况。
警方还将强化综合证物管理教育,充实检查体系,对一经查出违纪行为的,将通过立案侦查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警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听取一线意见、完善对策后,将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综合证物管理改进方案。目前将把以内部指引形式存在的综合证物管理指引提升为训令,以增强其规范力”,“今后将强化管理和监督,防止再度发生综合证物管理不善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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