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届 IOJT 国际会议

拥有全球各国140个主要司法研修机构作为会员的国际组织——国际司法研修机构国际会议,首次在东北亚地区于我国举行。本次国际会议上最受关注的议题无疑是“人工智能(AI)”。会议依次介绍了目前在审判程序及法官审判工作中应用人工智能的各国情况,并对我国司法部门正在开发的人工智能模型作出说明。


司法研修院(院长 Kwon Gihun)自11月3日至7日,在京畿道高阳市一山东区 Sono Calm 高阳酒店,与国际司法研修机构(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Judicial Training, IOJT)共同举办了为期5天的“第11届 IOJT 国际会议”。


5日,在京畿道高阳市一山东区Sono Calm高阳举行的“第11届 IOJT 国际会议”上进行的“人工智能时代实现法治所需的司法能力强化战略”分会场。 法律新闻供图

5日,在京畿道高阳市一山东区Sono Calm高阳举行的“第11届 IOJT 国际会议”上进行的“人工智能时代实现法治所需的司法能力强化战略”分会场。 法律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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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国际会议以“处在十字路口的司法教育:为司法的未来作准备”为大主题展开,在共计41个分会场中,约120名国内外法官等进行了发言与讨论。


“正在开发相似判决文书推荐与审判业务辅助模型”

法院行政处司法信息化室信息化企划审议官 Kim Taekwoo(47岁,第40期司法研修院结业)在“迎接人工智能时代的战略性路径”分会中,介绍了目前大韩民国法院正在开发的人工智能模型。


Kim 审议官就“相似案件判决文书推荐模型”表示:“将起诉状、答辩状、准备书面等输入该模型后,模型会计算相似度并推荐最为相似案件的清单”,“点击该清单后,正在开发成可以检索(相似案件)判决文书的系统。”但他同时指出,如果同一类型文书多次提交,可能会被合并并视为一份文书,这与以文书内容为单位进行检索的既有检索宗旨不符,存在这一局限性。


他还介绍了为诉讼当事人开发中的“诉讼程序引导机器人”。例如输入“请为我介绍支付命令程序”之类的询问,该模型会说明相关程序,就诉讼程序、诉讼所需文书、诉讼费用等诉讼所需信息进行引导。预计包括民事诉讼在内,刑事诉讼、家事诉讼、行政诉讼、专利诉讼、个人破产/更生、强制执行、家庭关系登记、供托、少年保护、家庭保护等多个领域都可以提供咨询。Kim 审议官表示:“我们正在开发一款使普通国民可以随时轻松获取司法信息的‘诉讼程序引导机器人’”,“输入与诉讼程序相关的询问或关键词后,模型会把握询问意图并给出合适答复。”他接着补充说:“我们也在开发法律术语解说服务,这一领域计划于明年上半年开通。”


会议还介绍了在审判中将诉讼当事人的语音转化为文本的模型,以及辅助审判业务的“大型语言模型(LLM)架构”模型。LLM 应用服务包括:智能检索、摘要、比较·分析、文书草案撰写等。利用该模型,通过人工智能生成的案件要旨、争点及相关法律资料检索结果,有望实现对审判材料的快速而准确的审查报告生成,并提供修改与审核支持。Kim 审议官表示:“为保护个人信息和敏感信息,我们计划于明年左右在法院内部网络中构建可公益性使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期待开启一个将每位法官与人工智能审判研究员进行匹配的时代。”


Kim 审议官还强调,实现国民基本权利与保障法官独立,是智能化司法的指向目标。他表示:“大韩民国法院推进电子诉讼等司法信息化的努力,是为了实现(宪法明文规定的)由法官审判的权利、获得迅速审判的权利等基本权利”,“并以此作为保障依据良心独立审判之规定的法官独立的手段,这就是我们的目标。”


图片由《法律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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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由人工智能撰写判决草案

会议还介绍了已经在审判业务中应用人工智能的国家案例。


目前,巴西在司法行政和案件处理自动化、判决草案撰写、查处滥用诉讼等方面运用人工智能。此外,2020年巴西国家司法委员会还发布了决议,内容包括:必须在法官监督和控制下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开发人工智能工具时必须反映多样性等,就使用人工智能需要注意的事项作出规定。


巴西联邦法官 Marco Bruno Miranda Clementino 在“人工智能时代为法治服务的司法能力提升战略”分会中表示:“巴西国家司法委员会允许利用人工智能撰写判决草案”,“但附带条件是必须在法官监督之下使用人工智能工具。”他接着表示:“在巴西国内,去年和今年陆续开展了与人工智能训练相关的教育”,“部分地区还面向法官和书记官提供如何使用大型语言模型工具的研讨会。”


中国也于去年2月发布了关于数字法院的规划,正将线下进行的审判相关事项转移到线上。中国法官学院副院长 Guang Ming 表示:“在向线上转移的过程中,我们既面向大众开展教育,也努力面向法官进行培训”,“主要围绕如何管理信息展开,今后将更加致力于将传统诉讼体系数字化。”


图片由《法律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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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介绍了“应优先实施人工智能影响评估”的指导方针

会议还就全球各国司法部门使用人工智能的相关指导方针进行了发布。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在由大法官 Kwon Youngjun(54岁,第25期结业)主持的“人工智能时代为法治服务的司法能力提升战略”分会中,介绍了暂定名为“司法部门使用人工智能指导方针(草案)”的文件。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去年开展的问卷调查(覆盖96个国家,500名受访者),参与调查的司法机关从业者中,93%知晓人工智能技术,44%在工作中使用 ChatGPT 等人工智能工具。但在全部受访者中,仅有9%回答“所属机构制定了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指引或提供了人工智能培训”。


为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全球法院及法庭制定了关于使用人工智能系统的指导方针草案。该方针旨在向法院等机构提供全面指引,以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符合正义、人权与法治的基本原则。


负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表达自由与新闻保护”等板块的代表 Guillermo Canela 表示:“在采纳人工智能工具时,应当首先实施影响评估并撰写影响评估报告”,“同时,建立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等机制也很重要。”他接着强调:“此后,还应向将要使用这些工具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提供相关教育与培训”,“各机构、各组织也需要制定具体的指导方针。”



Hansuhyun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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