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市议会通过“制定地方议会法”建议案
确保地方议会自主性与独立性
“是实现自治分权国家的起点”
光州市议会于本月1日在第2次定期会议第1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为确保地方议会自主性和独立性而提出的《制定〈地方议会法〉呼吁建议案》(以下简称“建议案”),并于3日予以公布。
根据光州市议会议长 Shin Sujeong 的提议,本次在全体会议上提交并表决通过的建议案,旨在推动作为地方分权两大支柱的地方议会与地方政府实现相互制衡与权力均衡,并为增进居民福祉、成熟落实基层民主而呼吁尽早制定《地方议会法》,同时纳入了比已在国会提交的类似法案更能强化自治分权的内容。
市议会此前为敦促国会等推进制定《地方议会法》,启动了由议员与外部专家等组成的《地方议会法》制定工作专班,自去年8月起以议会事务处实务会议为起点,最终形成了自主法案。
Shin 议长强调:“为克服人口消亡这一国家性危机,通过地方分权强化地方自生能力已成为不容再拖的课题”,“要实现实质性的地方分权,尽早制定《地方议会法》是必不可少的。”
另一方面,该建议案将被送交国会和政府机关等主要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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