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环境清洁工的20多岁男子被求刑12年有期徒刑
检方对一名为逃避酒驾取缔而逃逸并撞死一名环卫工人的20多岁男子求处有期徒刑12年。
1日,在大田地方法院天安支院刑事第5单独合议庭(审判长法官 Ryu Bonggeun)对A某(26岁)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肇事后逃逸致死)等罪名进行的结案公判中,检方请求合议庭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A某被控于去年8月7日凌晨0时53分左右,在天安一处道路上酒后驾车行驶时,撞上正在作业的环卫工人B某(36岁),导致其死亡。
A某在接到报警后出动的警察要求进行酒精测试时予以拒绝,随后被现行犯逮捕。
A某主张,警方没有接受其提出的采血检测要求,但当天以证人身份出庭的警察则作证称:“事故当时没有听到A某提出采血检测要求”,“如果听到了,没有理由置之不理”。
受害方代理律师表示:“被告一方面称对事故当时的情况记不清楚,另一方面却又记得自己提出了采血检测要求,可见其在选择性记忆”,“被告既未作出真诚道歉,只是提出赔偿金额,恳请法院从重处罚”。
在最后陈述中,A某称:“向受害者各位由衷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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