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申诉专员推动完善767项贴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线的自治法规

当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用地方自治团体所有的土地、建筑物等公有财产时,其出借费或使用费负担将减免约30%至50%,分期缴纳次数也将扩大至每年12次。此外,建设工厂、事业场所等时被征收的“安全管理预付金”等间接成本也将减少,可建设废弃物储存设施或仓库等的工厂、事业场所用地面积也将扩大。

某地方自治团体开发的工厂用地。照片与报道内容无关。亚洲经济资料库供图

某地方自治团体开发的工厂用地。照片与报道内容无关。亚洲经济资料库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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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申诉专员 Choi Seungjae 于28日表示,将与全国243个地方自治团体共同推进贴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现场的自治法规监管创新。中小企业申诉专员自2021年至去年,通过“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体感型地方自治团体监管创新”,一直在推动对39部自治条例中约3000个监管条款的改善。


本次监管改善以近期因高利率、高物价、高人工成本等而面临困难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现场密切相关的“公有财产”和“建筑”相关监管为重点,计划在180个地方自治团体中改善767件(公有财产421件、建筑346件)条例上的监管条款。


地方自治团体公有财产使用费·出借费减免至30%~50%水平

首先,将完善“公有财产管理条例”,以便企业能够以较低成本便捷地利用地方自治团体所有的土地、建筑物等公有财产开展经营活动。


为激活地区经济,条例可以规定将一般财产出借费减免至30%或50%水平,但部分地方自治团体未具体规定减免对象行业,导致相关地区中小企业等无法享受减免。对此,决定将出借费减免对象扩大为中小企业等为生产、研究目的而设置、使用的设施,如制造业、建筑业、出版·广播通信用设施等。


另外,在没有工厂出借费率减免依据的情况下,将新设相关规定。对于减免条件设定过高的情形,将把雇用人数标准从50人下调至30人,辖区内原材料采购率标准也从50%降至30%,今后将有更多工厂能够享受优惠。


使用费·出借费的分期缴纳基准金额也将从100万韩元下调至50万韩元以上,分期缴纳次数则从每年最多6次扩大到每年最多12次。

正在发言的中小企业监察专员 Choi Seungjae。 [照片由记者 Jo Yongjun 提供]

正在发言的中小企业监察专员 Choi Seungjae。 [照片由记者 Jo Yongjun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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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工程中断·搁置的工业用地区工厂将被排除在“安全管理预付金”对象之外

在工厂、事业场所等的设立、扩建过程中,将减轻不必要的间接费用负担,并放宽限制用地利用的建筑监管。


几乎不存在工程中断及搁置案例的工业用地区和产业园区内工厂,将被排除在“安全管理预付金”缴纳对象之外。同时,将根据建筑物规模实行差别化预付金标准,对建造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建筑物的情形,分阶段减轻预付金负担。


将工厂等用地内可设置的废弃物储存设施或仓库等临时建筑物面积上限,从100平方米扩大至200平方米,并根据建筑物用途及面积差别化公开空地(对公众开放空间)保障面积标准,以最大化有限工厂用地内部的空间利用。对工厂·物流设施用地的绿化面积标准也将予以放宽,从而减轻绿化成本负担。


为实现公正透明的建筑行政,将对相关制度进行重新整顿。为确保公正性,业务代行建筑师名册的编制与管理权限已移交给市、道知事,但仍将该权限赋予基础自治团体首长的自治法规将予以修订。


同时,将明确建筑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及任期,并规定限制连任;还将使回避、自行回避事由等与上位法令保持一致,从而为建筑民怨委员会、地方建筑委员会的透明运作奠定基础。


通过本次自治法规监管改善,随着减轻公有财产使用费·出借费负担以及工厂等新建·扩建所产生的费用负担,预计将有助于强化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竞争力并促进其成长。



申诉专员 Choi Seungjae 称:“所有地方自治团体的公有财产租金·使用费征收收入规模约为3.3万亿韩元,全国登记工厂数量高达20万8943家,因此本次公有财产·建筑条例监管改善的效果预计将十分显著。”他还表示,“继公有财产·建筑监管之后,计划在年底前追加推进消除给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带来不便的选址相关自治法规监管创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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