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Nam-pyo 正前往法庭出席二审庭审。 [照片=记者 李世玲]

Hong Nam-pyo 正前往法庭出席二审庭审。 [照片=记者 李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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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下午,在釜山高等法院昌原合议部刑事第1部审理的二审结案公判中,检方向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而被起诉的庆南昌原特别市市长 Hong Nampyo 求处8个月有期徒刑。


Hong 市长被指在去年全国同时地方选举期间,与当时担任总括选举对策本部长的A某共谋,向准备参加国民力量党昌原市长党内预选的B某提出加入其竞选阵营,并承诺授予公职,因此被移送审判。


A某则因与 Hong 市长共谋,向准备以预备候选人身份参选的B某提出加入竞选阵营并提议授予公职的嫌疑被起诉。


举报两人的B某,在从A某处听到加入 Hong 市长竞选阵营的提议并接受公职承诺的嫌疑下,一同接受审判。


此前,一审法院对 Hong 市长宣告无罪,对A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对B某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1年。


在二审中,检方向法院请求判处 Hong 市长有期徒刑8个月,A某有期徒刑8个月,B某有期徒刑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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