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英风石浦炼锌厂案起诉书
砷中毒事件当时作业环境曝光

检方就“永丰石浦炼炼所”砷中毒死亡事件,以违反《严重灾害处罚等有关法律》(严重灾害处罚法)的嫌疑对永丰集团代表理事 Park Youngmin 予以拘捕起诉,并在起诉书中写明,事发当日检测出三氢化砷的最大浓度为1ppm,约为标准值的200倍。


根据本报《亚洲经济》于8日获得的、共21页的永丰代表起诉书内容显示,因砷中毒导致一名60多岁的外包劳动者死亡、3名劳动者受伤的永丰事故中,检方称:“受害者作业的精液1段工厂在2023年12月6日9时至17时期间,三氢化砷持续超过许可标准值0.005ppm,尤其在13时35分至14时前后,三氢化砷被测得为1ppm,约为标准值的200倍。”


检方就作为经营责任人的 Park 代表指出:“在将业务发包、提供劳务或委托给第三方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必须制定关于预防产业灾害的措施能力与技术的评价标准和程序,并且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是否按照该标准和程序实施发包、劳务、委托等。”


因涉嫌违反《严重灾害处罚等相关法律》而在被拘留前接受嫌疑人讯问的Youngpoong石浦炼锌厂代表理事Park Youngmin,正在8月28日下午走出大邱地方法院安东支院。 图片来源 联合新闻提供

因涉嫌违反《严重灾害处罚等相关法律》而在被拘留前接受嫌疑人讯问的Youngpoong石浦炼锌厂代表理事Park Youngmin,正在8月28日下午走出大邱地方法院安东支院。 图片来源 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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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起诉书中写道:“从2022年至2023年,永丰股份公司在安全保健专门部门完全未配置专职人员,或仅配置1人运营,未设立对安全与保健相关业务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专门组织。”这在起诉书中明确了原发包方代表理事对外包企业劳动者的安全管理义务。


就石浦炼炼所所长 Bae Sangyun,检方也指出:“自2022年精液1段工厂发生劳动者三氢化砷急性中毒事故后,有义务检查本案控制计划是否得到落实”,从而指摘其管理义务。


就起诉书内容,《亚洲经济》多次向代理 Park 代表的某法律事务所方面询问相关立场,但截至8日下午5时,尚未收到回复。



另一方面,位于庆尚北道奉化郡的石浦炼炼所于去年12月6日发生事故,一名进行储罐电机更换作业的劳动者因砷中毒死亡,3人受伤。检方以违反严重灾害处罚法的嫌疑,将 Park 代表与 Bae 所长予以拘捕起诉。检方依据严重灾害处罚法对原发包方代表理事实施拘捕起诉,这是继造成9人死亡的 Aricell火灾惨案之后的第二例。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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