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诈骗再被起诉…曾被处罚25次
供称“喝酒就会去酒馆”
法院:与以往相似的刑量难以改造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图片由记者李世玲提供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图片由记者李世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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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因“吃霸王餐”被处罚25次、却在出狱仅12天后再次作案的60多岁男子被判处实刑。


7日,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6单独合议庭法官 Seo Jinwon 表示,以惯常诈骗罪起诉的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据悉,A某于今年5月和6月各一次在庆南金海市一处酒馆点了总计约37万韩元的酒水和食物,吃喝完毕后拒不付款,因而被起诉。


据悉,他去年也因同类犯罪被起诉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已服刑完毕。但在今年4月末刑满出狱后,仅过了12天又吃霸王餐,被移交警方。经确认,A某包括最近3次因同类犯罪被判实刑在内,累计有25次受罚前科。他在侦查过程中供述称:“一喝酒就会去酒馆,不喝酒很难做到。”



合议庭在量刑理由中表示:“以与以往相同或更轻的刑期,很难期待A某的品行得到改善”,“部分被害人尚未原谅他,而且他在累犯期间再次实施犯罪,具有高度可非难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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