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殴打并恐吓情妇…法官:“出轨男女也有责任”
谎称“发生轻微碰撞事故”骗对方进屋后施暴威胁
法院:“是对不伦行为的愤怒表达”
“丈夫和第三者责任也重大”
一名殴打并恐吓与丈夫长期保持不伦关系的情妇的40多岁女性被判处缓刑。
7日据法律界消息,釜山地方法院西部支院刑事第6单独法庭法官安贤静,以共同恐吓、共同暴行、共同住居侵入等罪名起诉的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1年。同案被起诉的A某家人B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1年,C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三人于去年6月8日当场抓到A某丈夫通奸的现行,为追究责任前往情妇D某的住处。三人以“发生车辆刮擦事故”为由骗得D某打开大门,趁门缝进入室内,抓住D某的头发将其摔倒在地。此后多次殴打其脸部和头部,并以凶器威胁称要杀死D某的宠物猫,因此被移送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使用凶器进行恐吓的指控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断,但对住居侵入、恐吓、暴行等大部分指控予以有罪认定。不过,安法官说明量刑理由称:“A某此前无犯罪前科,属初犯,且独自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这是对破坏其家庭的D某不伦行为所表达的愤怒,也是其在实现对第三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权利过程中发生的行为,予以斟酌。”
此外,合议庭还斥责两人称:“本案之所以发生并扩大,仍在于持续维持不伦关系的丈夫和被害人(情妇)负有相当责任。”安法官表示:“即便明知A某与丈夫膝下有两名未成年子女,被害人仍然继续维持不伦关系,其责任也非常重大”,“然而直到公判为止,她从未向A某道歉,一直声称自己没有做错事,只在意自己的宠物猫,表现出这样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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