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消毒后再用一次…没问题”主张
法院:“属于‘不道德诊疗行为’”原告诉讼败诉

“只用过一次并彻底消毒”……重复使用一次性针灸针的韩医虽辩解但… View original image

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对一名重复使用一次性多针(装有多枚针头的医疗器械)的韩医师作出的执业资格暂停处分是正当的。


29日,据联合新闻社报道,“首尔行政法院行政一庭(审判长 Yang Sangyun)于7月12日对韩医师A某起诉保健福祉部长,要求撤销其韩医师执照资格暂停处分一案,作出原告败诉判决”。


据联合新闻社报道,自2002年起在大邱中区开设韩医院的A某,于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将一次性多针消毒后,重新用于11名患者。保健福祉部认为,该行为属于旧《医疗法》施行令第32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非道德诊疗行为”,对A某作出韩医师执照资格暂停1个月的处分。对此,A某提起行政诉讼,称“在彻底消毒后仅限再使用1次,且患者并无健康问题,因此不属于非道德诊疗行为”。他还主张,该处分过重,保健福祉部已偏离并滥用了自由裁量权。


但合议庭未采纳A某的主张,指出:“原告的施术行为,综合考虑施术器具、施术方法及内容、皮肤损伤及感染的可能性等因素,属于若非具备以医学专业知识为基础的经验和技能的医疗人员实施,就有可能对保健卫生造成危害的行为(诊疗行为)。”接着又指出:“A某使用装有长度为0.25至0.5毫米一次性多针的仪器刺激皮肤,以帮助化妆品吸收”,“若重复使用针具,存在感染等风险,不能仅凭消毒措施就认定已将该风险完全排除。”



此外,合议庭还指出:“医疗人员的业务对国民的生命和健康产生直接影响,因此要求其具备相当高水平的守法意识”,“综合考虑原告违法行为的次数、持续时间以及涉及的患者数量等因素,不能认为其违法程度轻微。”最后,合议庭表示:“通过该处分所要实现的患者健康保护、医疗秩序确立、确保医疗人员的伦理意识和责任感、恢复国民对医疗机构及医疗行为的信赖等公共利益,不能说小于A某因处分所遭受的不利”,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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