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导致长期卧病在床34年的一名劳动者,因肠道疾病死亡后未获支付遗属津贴和丧葬费一事,被法院认定为合法。


首尔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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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30日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3部(审判长法官 Choi Sujin)在A某遗属起诉勤劳福利公团、要求撤销遗属津贴及丧葬费不予支付处分一案中,判决原告败诉。


A某因1986年发生的工伤事故,出现双侧下肢瘫痪、膀胱结石等症状,最终于2013年6月被评定为伤残等级1级。A某在差不多同一时期,又因尘肺症、活动性肺结核等症状被同时评定为伤残等级3级。事故后A某一直卧床治疗,于2020年9月最终去世,死亡直接原因被记录为“中毒性巨结肠(肠道扩张的症状)”。


遗属方面主张A某的死亡属于工伤,向勤劳福利公团申请遗属津贴及丧葬费。但勤劳福利公团方面表示“不能认为A某是因既往疾病及后遗症死亡”,未予受理,遗属遂提起本次诉讼。


然而法院支持了勤劳福利公团的主张。合议庭表示:“中毒性巨结肠最常见的发病原因是炎症性肠病,此外也可在败血症和肠道感染等情况下发生”,“根据亡者主治医生和公团咨询医生的意见,以及法院鉴定人的医学意见,亡者的死因应为中毒性巨结肠,死亡诊断书中也仅将‘中毒性巨结肠’记载为死因,并无与既往已获认可的伤病相关的内容。”



合议庭还表示:“法院鉴定人虽曾提出‘有报告称服用阿片类镇痛药可能成为诱发或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的因素’的意见,但这仅是就阿片类镇痛药服用与中毒性巨结肠之间的相关性,提及一般性、理论上的可能性”,“难以认为其提出了足以认定阿片类镇痛药服用起到死亡原因作用的具体依据或相当因果关系。”并作出上述结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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