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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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道人权保护官作出决定,要求地方自治团体和公共机构在公布公开招聘合格者时,改进目前通过姓名和出生年月部分等足以推断特定个人的公告方式,改为能够保护隐私的方式。


京畿道于今年8月6日召开人权保护官会议,作出上述决定,并将其传达给道内31个市郡及28家隶属京畿道的公共机构。


此前,以“热爱京畿道道民参与团”成员身份活动的A某向京畿道人权中心提交意见称,各市郡及公共机构在发布招聘合格者公告时,过度公开足以推断出合格者身份的信息并不适当。


对此,京畿道常任人权保护官认为,按照惯例进行的合格者公布方式,存在侵害道民隐私自由的忧虑,因而依职权启动调查。调查以审查31个市郡及公共机构在2024年1月至6月期间发布的招聘合格者公告情况的方式进行。


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市郡及公共机构在公布合格者时,会公开合格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个人信息,或者通过信息组合使他人可以识别特定个人。


京畿道人权保护官会议指出,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招聘合格者公告方式,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条第6款及第7款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原则,侵犯了《大韩民国宪法》第17条所保障的隐私自由,因此向道内31个市郡及28家公共机构表示,有必要在公布招聘合格者时,转为仅以准考证号公告合格与否的非公开形式。



京畿道人权保护官会议是依据提交至人权中心的案件调查结果,判断是否构成人权侵害,并通过整改建议及发表意见来救济受侵害人权的合议制审议、议决机构,自2017年8月起开始活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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