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后躲藏汉拿山等酒醒 逃逸司机终被判刑5年
“事发当日喝了4至5杯烧酒”供述
但不构成酒驾指控
在济州一处山间公路上无证驾驶、肇事后逃逸的一名40多岁男子被判处实刑。
济州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Yeo Gyeongeun)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肇事后逃逸致伤)等罪名,判处被拘捕起诉的A某(41岁)有期徒刑5年。
合议庭表示:“酒后无证驾驶肇事行为必须予以严惩,被告连续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躲到汉拿山上,以至于无法进行酒精测试,之后才现身被抓获。受害者有多人,被告也尚未得到受害者的原谅。”但法院同时说明,综合考虑了其承认犯罪并反省、此前无酒驾前科等情节。
案情显示,A某于去年7月10日18时39分左右,在汉拿山城板岳探访案内所附近的516公路上,驾驶一辆朋友名下的索纳塔轿车向西归浦方向行驶时,越过中心线,连续撞上3辆轿车后逃逸,随后再次越过中心线,撞上对向驶来的一辆干线公交车后逃离现场。
第一起事故发生后,A某曾短暂停车,但随即驾驶已受损车辆逃逸,又一次越过中心线与公交车相撞。此次事故致包括公交车乘客在内的3人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一度造成严重交通拥堵。
第二起事故发生后,A某才下车,趁现场混乱、警方等尚未到达之机,将车留在原地,逃入附近草丛。此后,案发次日8时20分左右,他在距离事故现场约13公里的济州市阳地公园附近,被接到报案后赶到的警方紧急逮捕。
A某2018年驾照被吊销,此后一直在无证状态下驾车并造成了此次事故。起初他声称“没有在喝酒后开车”,随后又翻供称“案发当日中午在餐厅吃饭时,佐餐喝了4至5杯烧酒”。据此,警方调取了该餐厅的闭路电视(CCTV)录像,掌握了A某多次饮酒的画面,但因未能检出酒精含量,最终未能以酒后驾驶罪名对其立案。
警方在案发约13小时40分钟后对A某实施紧急逮捕,并进行了酒精测试,其血液酒精浓度为0%。随即又进行了采血,并委托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检测,但同样未检出酒精含量。
根据现行法律,如要适用酒后驾驶罪名,必须确认血液酒精浓度。虽然存在根据时间推算血液酒精浓度的维德马克(Widmark)反推法,但该方法需要最初的酒精数值作为基础,在未能检出酒精含量的情况下,难以适用。
据悉,A某表示:“向各位受害者致以歉意。目前我无力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出狱后2至3年内一定会设法达成和解。若能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努力成为对社会略有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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