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途汽车客运站有猥亵前科 被判实刑后不服上诉
一名二十多岁男子因被控在补习班前盯着下课走出的儿童进行猥亵行为而被起诉,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该男子过去也曾在长途汽车客运站实施猥亵行为并服过刑。
据联合通讯社报道,31日,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刑事一单独合议庭,由首席法官 Kim Dohyeong 审理)以违反《儿童福利法》(对儿童进行淫行强迫、媒介、性骚扰等)、公然猥亵罪名,对被拘捕起诉的A某(28岁)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责令其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同时下令自判决日起3年内限制其在与儿童、青少年及残障人士相关机构就业。
A某被指于今年6月14日18时10分左右,在江原道原州市一处补习班前,在补习班院长注视下,盯着刚下课走出的儿童,脱下下装和内衣后实施猥亵行为。去年8月,他也被控在同一补习班前停放车辆后方,盯着路过的院长,以同样手法实施猥亵行为。
调查过程中还查明,A某过去因公然猥亵罪等已被判处实刑,出狱时间不久。当时他曾向女性青少年发送引发性羞耻感的文字和图片,并在长途汽车客运站实施猥亵行为,于2022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服刑。
在累犯期限内再次犯罪的A某,对本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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