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川郡加强新冠应对 实时提供口服治疗药信息
可在保健所网站实时查询
庆尚南道陜川郡表示,随着夏季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流行,为了确保当地居民在新冠肺炎治疗方面不受不便,正在向居民提供口服治疗药物处方机构及调剂机构的相关指引,并对治疗药物的供应情况进行实时管理。
该郡目前指定并运营15处口服治疗药物处方机构和11处调剂机构。8月以来,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激增,治疗药物处方人数也大幅增加。7月确诊患者为68人,截至8月20日已增至447人,治疗药物处方人数也从7月的27人大幅增加到8月的160人。
口服治疗药物的处方对象为: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或专家用快速抗原检测(RAT)结果呈阳性的患者中,年满60岁以上,或年满12岁以上且18岁以上的免疫功能低下者,或患有基础疾病者,只要符合症状出现后5日以内等条件,即可在指定医疗机构获得处方。
基础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慢性肺部疾病、体重指数30千克/平方米以上、神经发育障碍或精神疾病等。
自2024年5月1日起,新冠肺炎治疗药物免费支持政策已结束,加入健康保险的人员需自付5万韩元。但医疗救助对象和次上位阶层自付减免对象仍可获得免费支持。此外,新冠肺炎检测费用仅对有症状者中的高危人群适用健康保险报销。
包括新冠肺炎在内的呼吸道传染病预防守则为:▲遵守咳嗽礼仪 ▲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不要用未清洗的手触摸眼、鼻、口 ▲在室内要经常通风(每2小时一次,每次10分钟以上) ▲出现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等。特别是如出现严重咳嗽、高烧、咽喉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应尽量避免前往村会馆等多人使用的公共场所,如必须使用,应佩戴口罩。
保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止新冠肺炎扩散,个人防疫守则的遵守十分重要”,并称“将持续监测新冠肺炎口服治疗药物的供应情况,最大限度减少居民不便”。
关于新冠肺炎口服治疗药物处方机构及调剂机构、处方标准及处方对象的详细信息,可在陜川郡保健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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