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So-yeong Art Center Nabi馆长针对Choi Tae-won SK集团会长的同居人、T&C财团理事Kim Hee-young提起的、索要约30亿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一审结果将于22日出炉。


Noh Soyoung Art Center Nabi馆长。[图片出处=韩联社供图]

Noh Soyoung Art Center Nabi馆长。[图片出处=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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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家庭法院家事第4部(审判长法官 Lee Kwang-woo)将于当日下午1时55分起,就No馆长对Kim理事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宣判。No馆长于去年3月提起诉讼,称“因Choi会长与其婚姻生活被破坏,遭受了极其严重的精神痛苦”,要求Kim理事支付30亿韩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本案的争点在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消灭时效是否完成等问题。民法第766条(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消灭时效)第1款规定:“因不法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如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自知悉该损害及加害人之日起3年内不行使,则因时效而消灭。”由于No馆长以其法定配偶Choi会长的婚外情对象Kim理事为被告,依据不法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旦超过这一期间,请求权即告消灭。


Kim理事一方主张,No馆长是在知悉不法行为之日起3年已过之后才提起诉讼,消灭时效已经完成,因此不能再追究法律责任。相反,No馆长一方则主张,两人的不法行为仍在持续,故不能适用消灭时效。


此前,Choi会长于2015年公开承认存在婚外所生子女,并表示要与No馆长离婚。此后于2017年7月向法院申请与No馆长进行离婚调解。No馆长起初拒绝离婚,2年后改变立场,反向对Choi会长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及财产分割。


一审法院于2022年12月事实上支持了Choi会长一方,认为难以认定No馆长在SK股票的形成与维持、价值上升等方面作出了实质性贡献。法院判决Choi会长向No馆长支付665亿韩元作为财产分割,另支付1亿韩元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



但二审合议庭推翻了一审判决,改判Choi会长向No馆长支付1兆3808亿韩元作为财产分割,另支付20亿韩元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合议庭认为,No馆长的“政治影响力”以及“内助与家务劳动”对SK的经营活动及SK股票的形成与价值提升作出了贡献。Choi会长一方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大法院审理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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