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院实施卖空指引
金融监督院要求希望进行卖空交易的法人投资者建立能够按个股实时计算可卖出余额的系统。
金融监督院于20日表示,将实施包含上述内容的《卖空内部控制及机构内余额管理系统指引》。该指引是在金融当局宣布将于明年3月前建成卖空中央检查系统(NSDS)之前,为了使各类市场参与者建立内部控制系统而制定的。
指引的适用对象为在韩国境内希望进行卖空交易的所有法人投资者。为防止无担保卖空,指引要求设立负责统筹卖空交易全流程的部门和审计部门,并在卖空下单前引入审查法律适当性并批准交易的程序。
同时,指引还包括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系统、对违规者采取措施及制定防止再次发生对策等内容。关于余额管理系统,要求按个股实时计算可卖出余额,并在取得相应余额之前,持续拦截超过可卖出余额的卖出委托。为防止人为操作,余额计算仅允许由系统自动计算,如需额外变更余额,则必须经过上级审批。
希望进行卖空交易的法人须在今年年底前建成内部控制和余额管理系统。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将通过与机构投资者面谈等方式进行定期沟通,以提高市场主体对指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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