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金融当局因涉嫌粉饰会计而对三星生物制剂公司作出的制裁应予以撤销。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3部(审判长法官 Choi Sujin)于14日就三星生物制剂公司针对金融委员会下属证券期货委员会提起的要求撤销整改要求等行政处分的诉讼,作出原告胜诉判决。本次判决所涉对象为证券期货委员会对三星生物制剂公司作出的第二次制裁处分。
合议庭表示:“虽然部分会计处理难以视为正常,可以认定存在处分事由,但鉴于同时也存在未被认可的处分事由,从这一点来看,全部撤销是合理的。”
此前,金融监督院认定,自2011年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的三星生物制剂公司在上市前夕的2015年录得1.9万亿韩元盈利的过程中,存在故意粉饰会计的行为。接手该案的证券期货委员会认为,三星生物制剂公司在2015年变更了关于三星生物爱必思控制力的会计处理方式,构成故意粉饰会计,因此决定作出包括对代表理事及高管的解任建议、处以80亿韩元罚款、整改要求(重编财务报表)等制裁。
证券期货委员会当时的判断是,三星生物制剂公司将其与美国 Biogen 于2012年合资设立的三星生物爱必思,从子公司变更为联营公司,并在此过程中,将该公司股权价值从账面价值2900亿韩元无依据地改为市场价值4.8万亿韩元等,实施了约4.5万亿韩元规模的粉饰会计。
三星生物制剂公司方面对此提出反对,于2018年11月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对相关处分的效力予以临时中止。法院当时表示,“有必要预防因证券期货委员会的处分而产生难以恢复的损害”,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
另一方面,围绕三星生物制剂公司粉饰会计嫌疑一事,三星电子会长 Lee Jae-yong 今年2月在一审中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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