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雨季偷排污水企业遭重罚”……京畿特别司法警察查获23处
京畿道利用梅雨季集中暴雨之机,大规模查处了趁机向公共水域排放特定水质有害物质、擅自安装未申报废水排放设施等实施违法行为的企业。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6日表示,对今年7月1日至31日期间道内31个市郡的380家主要废水排放企业开展调查后,在23家企业中共查获包括违反《水环境保全法》在内的24起违法行为。
从主要查处案例看,A公司在将废塑料等废弃物加工成颗粒状的造粒过程中,未向主管机关申报所需的废水排放设施便擅自生产,最终被当场查获。
B公司则被发现将清洗污浊容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丢弃到厂区外附近作为公共水域的农业用水渠内。
C公司在启用作为废水排放设施的洗车设施以及用于净化洗车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防治设施前,按规定应事先向主管机关申报开工启用,但其未履行申报义务即投入生产,因而被查处。
现行《水环境保全法》规定,擅自安装未申报废水排放设施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向公共水域排放特定水质有害物质等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此外,未进行开工启用申报而利用废水排放设施进行生产作业的,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Gii Do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表示:“我们将全年对向公共水域排放特定水质有害物质或废水等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尽最大努力预防水质污染,并通过本次调查确认的违法事项和主要违法案例与各市郡共享,今后将对违法行为进行前置性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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