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试验船公开招标…HD现代重工业中标
与“防卫事业厅将与基本设计公司签订单一来源合同”的主张不符
已选定HD现代重工为大型海上试验船的详细设计及建造项目承包商。大型海上试验船的基本设计由韩华海洋负责。其间防卫事业厅一直主张,若无特别理由,负责基本设计的企业在详细设计及建造项目中也应与该企业以随意契约方式(非竞争性招标)推进。
据防卫事业厅30日消息,HD现代重工在国防科学研究所(ADD)通过调达厅公告的一般物资“大型海上试验船详细设计及建造项目”招标结果中被选为第一顺位中标候选人。项目规模为1255亿韩元。
根据ADD公告的建造规范书,大型海上试验船是一艘为下一代制导导弹和高空飞行器开发与实用化实施试验的多用途特种船舶。为此,该船需搭载尖端试验计测设备,同时具备远距离、长时间航行能力。该船排水量(未装载物资状态)须在6150吨级以上,航程须在1万海里以上,航速须满足27.78公里/小时以上条件。此外,需能够搭载包括60名研究人员在内共86人。
ADD此次发包旨在为宇宙武器体系开发获取投入海上试验的试验船,基本设计由韩华海洋负责。此后,该项目在HD现代重工与韩华海洋之间以竞争性招标方式推进。
防卫事业厅称,用于弹道导弹试射的海上试验船属“一般物资”
防卫事业厅的立场是,大型海上试验船属于一般物资而非防务物资,因此不是通过随意契约,而是通过竞争性招标推进。也就是说,军方用于导弹开发与发射的大型海上试验船不被视为防务物资。
防卫事业厅援引《防卫事业法》第34条作为将其指定为一般物资的依据。该条规定:“防卫事业厅厅长可与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协商,从被分类为武器体系的物资中,选取为确保稳定采购来源及严格质量保证等所必需的物资,指定为防务物资。”据此可被解读为,大型海上试验船并不需要稳定的采购来源与质量保证。
有别于惯例合同方式,改为竞争性合同推进
此外,防卫事业厅还依据《军需品管理法》第2条提出依据,其中规定:“军需品是指国防部及其直属机关、联合参谋本部(以下称‘国防机关’)以及陆军、海军、空军(以下称‘各军种’)所管理的物品。”这意味着使用大型海上试验船的ADD不能被视为直属机关。但ADD与军方一道参加决定武器开发与引进项目的防卫事业推进委员会(防推委)。
其间防卫事业厅在推进舰艇建造项目时,一直主张若无特别理由,负责基本设计的企业应在详细设计及建造项目中通过随意契约方式承接。据本报获得的防卫事业厅内部文件《韩国型下一代驱逐舰(以下称KDDX)项目推进方案》记载,“防卫事业厅成立以来,18次舰艇研究开发全部通过随意契约方式,由基本设计企业承担详细设计并建造首舰。”该文件推测为本月初起草。文件还写道:“相关规定也明确为在无特别事由的情况下,由同一企业持续承担。”
防务企业关注是否会影响KDDX项目
防卫事业厅厅长Seok Jongkon近日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也就其合理性表示:“需要开发并整合多种战斗系统、武装、声呐系统等,由负责基本设计的企业来进行详细设计,可以降低风险,并有利于项目管理的高效推进。”
业界正关注,大型海上试验船详细设计及建造项目承包商的选定是否会对KDDX项目产生影响。KDDX的基本设计由HD现代重工承担。防卫事业厅表示,正在研究KDDX的详细设计及首舰建造是通过随意契约推进,还是通过竞争性招标推进。
有观点认为,防卫事业厅可能在观望警方调查结果后再决定项目方式。警方正就HD现代重工非法获取军事机密一事,调查公司代表或高管是否介入,以及前防卫事业厅厅长Wang Jeonghong是否向HD现代重工提供了特殊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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