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殴打撰写批评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简称“公搜处”)报道的记者而被起诉的某律师,在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照片由记者Kang Jinhyung提供

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照片由记者Kang Jinhyung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23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4-1庭(审判长 Yang Jijung、Um Cheol、Lee Hoonjae)对因涉嫌特殊伤害、恐吓等在无拘状态下被起诉的律师A某,撤销了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的判决,改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命令其进行160小时社会服务。


合议庭指出:“被告仅因受害人撰写与自己倾向不同的批评性报道,就对其进行恐吓,并投掷酒杯造成伤害、毁损财物等实施犯罪,情节恶劣”,并批评称:“其提出难以令人信服的辩解,且尚未得到受害人的原谅。”


不过,合议庭同时说明量刑理由称:“但被告在本审中承认犯罪并反省错误,并为弥补损失作出了一定努力,例如向受害人提存了3000万韩元”,“从案情看,这是在酒席上因政治意见分歧而多少有些偶发地发生的事件,且被告此前毫无前科,为初犯,这些情况一并予以考虑。”


A某因2021年11月在瑞草洞一家红酒吧与同席饮酒的某日报记者B某喝酒时,投掷酒杯等物导致其受伤的嫌疑被移送审判;其还被控以“我要跟你公司说,让他们把你开除”等言论对B某实施恐吓。



据悉,A某因追究B某撰写了对公搜处持批评立场的报道一事,提高嗓门争吵后实施了殴打。B某据称因殴打造成需两周治疗的伤情。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