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控在担任法务部长官期间将凶器放在家门前而被移送审判的40多岁男子,在国民力量党代表候选人Han Donghun一案的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
被控将凶器放在前法务部长官 Han Donghun 住宅前的一名四十多岁男子,在去年10月16日下午于首尔瑞草洞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出席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审查)后走出法院。韩联社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17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14-2庭(审判长Oh Yeongsang、Im Jonghyo、Park Hyesun)以特殊恐吓等罪名,对被起诉的Hong某(43岁)判处与一审相同的有期徒刑1年。
合议庭表示:“原审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以国家高级公务员为对象实施犯罪、其罪质恶劣、应受高度非难,犯罪手段恶劣,大体上承认事实关系,以及存在精神衰弱情形等因素,本院认为该量刑适当。”
但合议庭同时指出:“被告人与被害人素不相识,从未联系或接触过,两次事前踩点均是在午夜之后前往,属于难以与被害人正面相遇,且被告人也难以认识到其行为的时间段”,“难以认为此类行为足以引发不安感和恐惧感”,因此就违反《跟踪骚扰处罚法》指控作出无罪判决。
此前,Hong某因被控于去年10月11日凌晨,在候选人居住的首尔江南区道谷洞某公寓的玄关门前放置凶器和点火用打火机,被依法拘捕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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