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关税厅17日表示,将对因强降雨受灾的进出口企业实施包括暂缓海关稽查在内的关税行政综合扶持措施。


此次扶持包括:延长或分期缴纳进口货物关税等税款等税收支持、原则上暂缓关税稽查、自由贸易协定(FTA)项下原产地核查的中止与延期、以及特别通关等措施。


税收支持的核心是在对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等各类税费方面,将纳税期限最长延长至1年,或允许分期缴纳。此时,纳税义务人可免于提供担保。


同时,如经营“出口用原材料”的企业申请退还此前已缴纳的关税等税款,将立即发放退税;对因工厂、仓库被淹等原因造成损坏或变质的进口货物,将采取减免或退还关税的措施(限于存放在指定保税区域的货物)。


对存在欠税的企业,如其提交欠税分期缴纳计划书,将暂时允许其办理通关,并将财产查封等强制征收措施予以缓期执行,这也被纳入税收支持范围。


关税厅将原则上对因强降雨受灾的企业,暂缓实施关税稽查至年底。对于已经收到关税稽查事前通知或正在接受稽查的企业,如纳税义务人提出延期或中止稽查申请,关税厅也将积极予以接受。


关税厅解释称,在启动原产地核查之前,对于因强降雨受灾的进口企业,将把原产地核查暂缓至年底;对于正在接受原产地核查的进口企业,如提出延期申请,也将积极予以接受。


特别通关支持方面,将帮助在遭受强降雨灾害(如工厂停工等)后紧急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实现快速通关。


此外,如因制造设施等受损导致出口货物难以及时装船,将延长已获准出口申报货物在飞机、船舶等运输工具上的装载期限;对于存放在保税区、属于受灾企业的进口货物,将免征因“延迟申报进口”而产生的加征税款。



关税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34个海关将受理灾情申报,并集中机构力量对因强降雨受灾的企业提供紧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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