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456处重大市民灾害对象实施检查

京畿道华城市16日表示,自4月起历时3个多月,已完成依据《重大灾害处罚法》对应重大市民灾害对象公共设施的上半年安全和保健领域义务履行情况检查。


本次安全检查对象共计456处,包括:▲托儿所、图书馆、福利馆等《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法》适用建筑物108处 ▲桥梁、隧道等《设施物安全法》适用设施226处 ▲原料制成品管理设施122处等。

华城市相关负责人正在对一处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华城市提供

华城市相关负责人正在对一处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华城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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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说明,特别是由于自今年1月起《重大灾害处罚法》适用对象扩大至5人以上事业场所,因此同时对处于法律盲区、面积在3000㎡以下的13处小规模公共办公楼实施了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建筑、消防、电气、机械设备等各领域设施内外部有害危险因素排查,以及针对潜在危险因素的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等。市政府表示,对发现的问题将立即采取补充措施,并通过设施主管部门的系统化安全管理,全力构建严密的重大市民灾害安全保健体系。


此前,市政府已于今年1月对依据《设施物安全法》处于灾害脆弱设施盲区的55处市立敬老堂进行了安全检查。



Jeong Myeonggeun华城市长表示,将尽最大努力让市民更加便捷、安全地利用公共设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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